為切實加強電力企業(yè)管理重點學科建設和管理,提高科研效益,保證重點學科建設目標的實現,促進學科建設水平提高,逐步形成具有電力特色的學科,根據《上海市重點學科(第二期)建設經費管理辦法》、 《上海電力學院上海市教委重點學科”建設與經費管理細則》和《上海電力學院科研成果資助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基本原則
1、凡我校教師以第一作者并以“上海市教育電力企業(yè)管理重點學科”資助,符合本辦法的有關規(guī)定,給予資助,并劃撥等量科研工作量。
1、凡我校教師以第一作者并以“上海市教育電力企業(yè)管理重點學科”資助,符合本辦法的有關規(guī)定,給予資助,并劃撥等量科研工作量。
2、同一項目不重復資助。
二、資助類別及額度
符合電力企業(yè)重點學科業(yè)務范圍,符合重點學科的三個發(fā)展方向的項目課、學術論文、學術著作。
二、資助類別及額度
符合電力企業(yè)重點學科業(yè)務范圍,符合重點學科的三個發(fā)展方向的項目課、學術論文、學術著作。
(一)項目
以電力企業(yè)管理重點學科團隊申請的各類研究項目,項目下撥的科研經費到位后,按以下辦法資助給項目組(項目經費中不含學校配套部分):
1、國家自然科學、社會科學等國家級基金項目和教育部重點課題、國務院各部委下達的科研項目,資助額為下撥項目經費的10%;
以電力企業(yè)管理重點學科團隊申請的各類研究項目,項目下撥的科研經費到位后,按以下辦法資助給項目組(項目經費中不含學校配套部分):
1、國家自然科學、社會科學等國家級基金項目和教育部重點課題、國務院各部委下達的科研項目,資助額為下撥項目經費的10%;
2、市科委、市社科基金項目,資助額為下撥項目經費的5%;
3. 申請電力企業(yè)管理重點學科的項目資助適用《電力企業(yè)管理重點學科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》
(二)學術論文
1、在《Nature》(英)或《Science》(美)雜志上發(fā)表的學術論文,每篇資助10,000元。
2、在《中國科學》、《中國社會科學》雜志上發(fā)表的學術論文,每篇資助4000元。
3、被《科學引文索引》(SCI)收錄的學術論文,每篇資助4000元;被《工程索引》(EI)、《SCIE》、《科學評論索引》(ISR)、《人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》(SSCI)和《藝術與人文科學引文索引》(AHCI)收錄的學術論文,每篇資助3000元;被《科技會議論文索引》(ISTP)收錄的學術論文,每篇資助2,000元。
4、在由學校認定的權威核心刊物上每發(fā)表一篇學術論文資助3,000元;在學校認定的主要核心期刊上發(fā)表的學術論文每篇資助400元;被《新華文摘》全文轉載的學術論文資助2000元。
5、發(fā)表在電力核心刊物上的學術論文(包括被《人大報刊復印資料》和《全國高校文科學報文摘》全文轉載的論文)經審定后,每篇論文500元資助。
6、在《人民日報》、《光明日報》理論版和《中國電力報》上發(fā)表的學術研究文章,2000字以上的,每篇資助2,000元;2000字以下的,每篇資助1,000元。
(三)學術著作獎
根據學術著作的學術水平、創(chuàng)新價值、社會影響和出版社級別,并依據其出版合同(或協議)等的有關內容,組織專家評審和認定后,分別資助1,0000―2,0000元。
(三)學術著作獎
根據學術著作的學術水平、創(chuàng)新價值、社會影響和出版社級別,并依據其出版合同(或協議)等的有關內容,組織專家評審和認定后,分別資助1,0000―2,0000元。
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(zhí)行,由電力企業(yè)管理重點學科建領導小組負責解釋。